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适用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分别开具。但可以在同一张发票...
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而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的其他服务或产品,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当分别核算。如提供车位租赁,按照出租不动产申报纳税;销售生活用品等,按照销售货物申报纳税;提供维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
“转租”也是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一种方式,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若物业公司是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营改增后转租出去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
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现金补偿和房屋补偿)按照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补偿房屋若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
建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