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除以下情况外,未办证的自然人不得代开专票:①销售或者出租其取得不动产,可以在缴纳税款的同时,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
行政事业单位及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发生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可以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7号)附件2附件2《<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写说明》规定:“四、第29至30栏‘二、按抵扣项目归集的进项’各栏: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不同抵扣项目的进...
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