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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企业如何做好过渡期的政策适用?

    考虑到房地产企业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将会面临老项目、老合同如何进行过渡的问题。从之前部分服务业营改增过渡期政策来看,我们相信相关税收政策制定部门会将新项目适用新办法、老项目适用过渡办法的思路继续体现在房地产行业中,以实现房地产业营改增平稳顺利...

  •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地产方面是否会面临特殊挑战?

    营改增后,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地产销售业务而言,除了其他营改增行业所面临的一些共同问题以外,如何有效提高销售地产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匹配度,按照项目的不同阶段分重点实施增值税合规管理,可能会成为房地产企业的一项特殊挑战。其中对于进销项时间错配的难题,相关企业有必要...

  •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在商业地产方面是否会面临特殊挑战?

    商业地产是指作为商业用途的地产,常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运作商业地产通常有“只租不售”、“完全出售+后续管理”、“租售结合”、“先售后租”等形式。房地产企业需要考虑各种不同运作模式对商业地产增值税处...

  • 房地产企业应如何抓住营改增的机遇,实现税务优化?

    挑战和机遇往往是并存的,房地产企业需要积极行动起来,密切关注增值税税制对自身带来的影响,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必要的调整,以实现税务优化。常见应对方案如下:对具有不同业态的样本项目增值税税负进行模拟测算,以了解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对样本公司带来的增值...

  • 个人转让住房时,当初购房实际缴纳的维修基金、工本费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条的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

  • 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允许扣除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第二条规定:“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因此,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

  • 个人转租房屋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   “一、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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