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般纳税人,主营销售,其他业务有租赁,按现在的规定从8月1日起要改征增,那我8月之前按营交没问题吧?之前预收的款项8月1日后也按营交,可以吗?其他 部分按增交

阅读量:发表于: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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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的款项,不属于收入确认的原则,确认收入时,已经改为增值税,就需要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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