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纳税人提供老项目建筑服务,取得收入100万元,选择简易征收,取得了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营业税发票30万元,按规定其可以按照70万元差额缴税。问:该纳税人能否按100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阅读量:发表于: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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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根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且按照差额计税的,可就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规定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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