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如何规定?

阅读量:发表于: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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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生产销售时纳税; 2、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除外)。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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