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的土地购置费是否允许参与抵扣?这一政策影响何在?

阅读量:发表于:2018-05-18
分享到
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土地成本是一项相当重要的支出。
以全国工商联2009年发布的一则报告为例,在参与调研的北京、青岛和呼和浩特等九个城市的有关项目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高达58.2%。
因此,有关土地成本的税务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将会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水平。
有鉴于此,目前业界普遍关注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购置费是否允许参与进项税额抵扣这一问题。
虽然答案还未揭晓,但房地产企业可从以下两方面分析政策影响:如果土地购置费不得参与进行税额抵扣:对于房地产二级市场而言,房地产成交价格包含土地购置成本。
所以,此时如果将房地产交易全额纳入增值税计算范围,那么实际上相当于已对土地购置费征收了增值税。
在缺乏前端土地购置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上,如果后端房产交易含税价格维持不变,则可能导致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税负上升,由此带来的商业影响值得房地产企业密切关注。
如果土地购置费允许参与进项税额抵扣:虽然此时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压力减小,但仍需要考虑与土地购置成本有关的11%增值税对内部资金流带来的潜在影响。
房地产企业应关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周期和销售时点,在充分顾及到未来销项税额与土地购置成本进项税额相互抵补的时间匹配度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销售策略,做好资金的合理安排。
暂无回答!
展开
收起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