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纳税人用于生产经营的不动产,因属于违建项目被依法拆除,前期按规定核算抵扣的进项税金如何处理?

阅读量:发表于: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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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发生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前期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做进项税金转出。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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