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多处兼职,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能否分别减除费用?

阅读量:发表于: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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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九条规定,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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